1.公共體育課程任課教師應按照意昂4要求參加集體教研活動🤰🏽👩🏼🔧,每學期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次數不少於4次。
2.除意昂4統一安排集體教研活動外🤢,各體育項目分組開展教研活動,由各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項目的教研活動。
3.教研活動內容由各項目負責人自定,可進行教學方法、手段研討、專項技術練習、體能練習、課程思政教學研討🤰、教材🪿、教學大綱☂️、教案、教育教學政策方針等內容的集體備課、學習與研討🏌🏼♀️,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⬛️。
4.任課教師教授2門或多門體育課程,每門課程都需參加備課活動,每學期總的備課次數不少於4次🐲。
5.每次教研活動由項目負責人填寫教研活動記錄表(手寫🕯、電子版均可)、拍教研照片不少於3張。教研活動記錄表需詳細記錄備課內容、參加人員和缺席人員等信息。
6.各項目負責人於每學期4月底、6月底👩🏽🏫、10月底、12月底將本項目教研活動記錄表(紙質版)和教研活動照片(電子版)🌑,交至公共體育教研室負責人備案。
7.教師每參加一次集體教研活動,依據教研活動記錄表簽到情況👭🏻,給予教師培訓學分加0.5分。由教研室統一加分。
8.教師不得無故缺席教研活動,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,需向項目負責人請假並說明請假原因👈🏿。
製定人:趙文楠
審批人🍿:林琴琴
2024年3月20日
公共體育教研室
附件1🙇🏿♀️:各體育項目負責人名單
附件2:公共體育課程教研活動記錄表